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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应急处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交易系统应急处置行为,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网上交易系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或交易结果等出现异常的应急处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交易结果异常,主要包括:

(一)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硬件故障或电力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上交易活动

(二)网上交易系统遭受黑客攻击、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网络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上交易活动

(三)网上交易系统本身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上交易活动

(四)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上交易活动

(五)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实施网上交易活动

(六)竞买人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在限时竞价结束前不能正常报价导致交易结果异常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处置,是指我县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第三条所列情形,造成不能正常交易,对故障进行排除和对异常交易结果等进行处置的行为。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网上交易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并协调网上交易应急处置事务。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助处理网上交易应急处置有关事务。

第六条 根据需要,成立以中牟县公管委主任为组长,成员单位为公管委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调查网上交易结果异常情况。

第七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进行处置,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对网上交易的异常交易结果进行处置。

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发生的故障,由网络专线运营商、数字证书提供商和各代理银行分别进行处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发生的故障。

第八条 网上交易应急处置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与网上交易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

第九条 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第三条所列情形,造成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一)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交易结果异常发生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止网上交易活动,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并通过有效途径发布中止出让公告;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系统故障或交易结果异常原因排查;

(三)属于系统故障的,故障消除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恢复网上交易。属于交易结果异常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开展情况调查,并出具处置决策意见。

第十条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需进入机房排查问题、清除故障的,应实行三方同行制。即在县监管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三方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按照共同进入机房、启用超级管理员CA认证、查看系统日志、网络安全日志等步骤,进行故障排查,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 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第三条第(一)(二)(三)项所列情形,造成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一)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前,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恢复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交易。

(二)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有多个竞买申请人获得竞买资格,因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恢复,导致竞买人无法报价至交易终止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交易。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只有一个竞买申请人获得竞买资格,有效报价低于底价或尚未报价,因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恢复,导致竞买人无法报价或无法继续报价至交易终止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交易。

恢复交易后,若起始价、增价幅度等实质性内容不改变的,交易时间顺延,交易暂停前的报价有效。

本条第一项重新交易时,在交易公告中明确保证金缴付截止期限,应在原剩余时间加多一天或以上。本条第二、三项重新交易时,从公告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并在交易公告和须知中明确,只有在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前获得了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其他竞买申请人不得参与。

第十二条 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第三条第(四)项所列情形,造成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参照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处置。

第十三条 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第三条第(五)项所列情形,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无法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不能交纳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后竞买人不能获得竞买资格等情况的,由代理银行及时组织力量排除故障,同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关情况。

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因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发生故障,竞买人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在保证金截止前2个工作日内银行无法排除故障的,竞买人可申请退回竞买保证金。

第十四条 参与网上交易保证金业务的各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发生故障,在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无法恢复的,应及时对外公告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待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恢复运行后,再恢复或重新组织交易。

第十五条 竞买人因计算机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竞买人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确认人为攻击事实成立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报请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集体决策方式商讨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竞买人提出申请,报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确认该宗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成功:

(一)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只有一个竞买申请人获得竞买资格,并进行了有效报价,且不低于底价,因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未对最高报价人进行确认的;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因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未对最高报价人进行确认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未提及到的故障或问题,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