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结果公示
雁鸣湖镇岳庄村和穆山村村集体经济仓库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0-104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牟公资采2020-1116-439

2.采购项目名称:雁鸣湖镇岳庄村和穆山村村集体经济仓库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

6.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中牟磋商采购-2020-104

雁鸣湖镇岳庄村和穆山村村集体经济仓库建设项目

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卓阳科技园内

20678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雁鸣湖镇岳庄村和穆山村村集体经济仓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谢占涛

豫141151627327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郭林、崔付玲、王少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相关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06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4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漳东村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6232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68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680999

    

                                               

                                      发布人: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

附件: 雁鸣湖镇岳庄村和穆山村村集体经济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